▲ 【公告:佛山低保标准大幅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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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保对象:最低收入标准提高到900元/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0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区低保认定规定的家庭,可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2、低保临界对象:最低收入标准提高到900元/月-1350元/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900元/人月但低于1350元/人月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区低保临界认定的家庭,可纳入低保临界救助范围)
3、特困供养人员:收入标准提高到 1830元/月。
☞ 6 类人群将增发救助:
低保家庭中有下列情况的,可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基础上,按照我市现行的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增发不低于20%的救助金。
→ 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监护人无经济能力的残疾人员以及残疾类别为一、二级的人员。
→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 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血友病、艾滋病等严重疾病且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人员。
→ 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和在读子女。
→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哺乳期限为一年)。
→ 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没有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
低保对象同时符合以上多种条件的,只按其中一项给予补助。
☞ 同时还明确了家庭困难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的救助:
→ 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临界标准、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无业一、二级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其个人享受全额低保待遇。
若想详细了解以上具体情况:可到居住或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了解!
▲ 【关于顺德区“三社联动”开展低保认定核查工作】
1、入户调查。完成辖区内全部低保对象入户调查工作。以落户调查、邻里询问等形式,结合《佛山市顺德区困难救助对象申请报告》中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进行真实性核查评估,。
2、信息核查。对辖区内全部低保家庭进行信息系统资料与纸质申请资料的信息对比核查。重点规范低保对象申请资料完整性及比对信息差异性方面,对在册的低保对象的纸质档案进行低保信息系统资料与纸质申请资料逐一比对。
3、宣传低保申请认定的政策流程。通过媒体、村(居)公告栏等方式向宣传办理低保申请的相关信息,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接受群众咨询、接收申请资料等前期工作。
4、资料归档及录入。完成低保资料的纸质收集阶段,纸质资料初步核实、整理、归档(按户籍归档),将低保信息录入顺德区民政人社局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当中。
5、组织低保政策业务培训。邀请熟悉低保认定核查业务的专家、骨干等对参与低保核查的人员进行低保核查政策及流程、核查内容等进行业务培训。
6、监督核查流程规范化。通过资料查阅、访谈等形式,核实初审评议、两次张榜公示、近亲属单独登记、每环节工作期限等信息。
7、其他事项。可委托第三方承接的与低保认定核查相关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