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慈善会困难家庭房屋修缮改造项目实施办法
来源:勒流慈善会              发布时间:2018-03-13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慈善会

                                                                                                                     


困难家庭房屋修缮改造项目实施办法

为加大精准扶贫服务力度,发挥好社会力量的补充作用,勒流慈善会在2018年开始划拨一定资金,用于帮扶勒流辖区内事实性困难家庭进行房屋修缮改造项目,特制定本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安全、经济、适用的原则。以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为重点,通过经济合理的改造方案对困难群众现有房屋开展房屋主体修复、生活设施改建、防水补漏、无障碍改造、水电路整改等修缮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安全适宜的居住环境。

(二)依法、依规、合理的原则。房屋改造过程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修缮工程需做好现场勘查、方案制定、预算报价、组织施工、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拆建或重建工程必须符合镇(街道)和村(社区)规划,并办理相应的用地和规划报建手续,拆建或重建规模按镇(街道)慈善会共同审定的标准执行。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实施的各个流程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公开申请条件、审核结果、改造方案、资金预算等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助对象

(一)顺德区在册低保、低保临界家庭,以及 “五保户”、“三无”人员 。

(二)有房屋修缮或迫切改造需要的其他困难家庭,重点是获得区、镇(街道)相关政府部门救助过的危重病患者家庭、一二级残疾人士家庭、困难长者等,同时需要村居出具困难证明。

三、资助认定

(一)参照《顺德区城乡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救助实施办法》和低保审核要求进行认定,由村居收集申请者的相关资料,并审核申请者的初步资料,出具相关困难证明。

(二)勒流慈善会对该困难家庭房屋修缮改造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实地走访调查,进行评估。

(三)根据资助金额使用情况,可按申请先后顺序、改造急缓情况进行考虑资助。

四、资助方式

村居、镇街暂采用两级帮扶资助方式,采用资金资助形式,勒流慈善会对每户困难家庭最高资助不超20000元(如遇特殊个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助),村居对每户资助额不低于500元。

五、房屋修缮改造方式和情况

(一)维修。如因瓦面(或天面)漏水、屋梁轻度破损、门窗破损、地面破损等,经目测较明显认定需要维修且维修后方能确保安全居住的。

(二)翻新。房屋日久黑暗可通过扫灰水或其他简易方式改善居住环境的。

(三)部分重建(或部分新建)厨房、厕所、用水、用电等相应设施。

(四)其他特殊情况的改造、修缮。

六、申请相关资料

1、房屋修缮改造申请表格。(1张)

2、提供低保证、低保临界证、五保证或村居出具困难证明。(1份)

3、申请者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主要是同住者身份信息),全本内容复印(1份)

4、房产证复印件(1份)或居住证明。

5、提供申请者以及家庭成员财产申报表(家庭有小轿车的不纳入项目资助1份)

6、提供部分改建、部分重建、改造、修缮等相关资料、合同和预算(1份)。

7、如由承建方包工包料的提供承建方的身份证和农商银行开户帐号,慈善会资助部分待村居验收、承建方开具发票后由慈善会直接将款项汇入承建方账号)。

8、不属承建方包工包料的,申请人提供农商银行帐号,待完工后由慈善会将资助金额汇入申请人帐号。

9、改造前后比对,彩色照片打印。

七、审核流程和评定

1、村居收集申请家庭人员相关资料,认真审核申请人的家庭资产。

2、村居应审核房屋改造金额预算是否合理,要求做好预算把关工作。

3、勒流慈善会将对申请者改造前的房屋,提前进行上门实地核查,审核提交资料,交由秘书处作出讨论,作出最终资助评估报告,并提交领导审批。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慈善会

                            2018123



附件:困难家庭房屋修缮改造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