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慈善会:
为使我区困难家庭生活得到保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按照我会2014年工作计划,实施五项资助项目,包括:(1)圆梦行动、(2)困难残疾人生活资助、(3)困难单亲母亲生活资助、(4)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资助、(5)扶残行动。现开展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经由区人社局核定的2014年在册在保的困难家庭。各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要求如下:
(一)圆梦行动
全区计划圆1000个梦想,每个镇(街道)100户,面向低保、低保临界、三无和五保家庭,往年已参与圆梦的家庭不纳入本次申请对象。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资助
低保、低保临界家庭中,持有效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核定为各类一级残疾、肢体二级残疾和精神二级残疾的人员。以下情况的不纳入资助对象:
1、已享受区、镇(街道)各级政府或各类机构的重度残疾人托养、生活或康复资助的,全年资助金额超过顺德慈善会资助标准的;
2、北滘镇广教、三桂、碧江三个社区的重度残疾人。
(三)困难单亲母亲生活资助
低保、低保临界的单亲母亲家庭。
(四)社会散居孤儿
经由区人社局核定的在册的18周岁以下的社会散养散居孤儿;不包括在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儿童。若年满18周岁,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散养散居孤儿。
(五)扶残行动
低保、低保临界家庭的残疾人员,以及家庭人均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重度残疾人,各镇(街道)征集60人,在2013年已参与扶残行动的不纳入本次对象。
二、资助类别及标准
五项资助项目分为实物资助和发放资助金两类。
(一)实物资助
1、圆梦行动:全区计划圆1000个梦想。区慈善会提供备选圆梦项目,供困难家庭从选项中自愿选择所需的物品;
2、扶残行动:全区计划资助600名困难残疾人,向他们发放生活辅助器材,如轮椅、助听器等。具体所需辅助器械物品由受资助对象提出申请,其所需器械的购置费用一般不超过1000元。
(二)发放资助金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资助
(1)属低保和低保临界一级的:各类一级残疾人员,全年每人资助2400元;肢体或精神二级残疾人员,全年每人资助1800元;
(2)属低保临界二级的:各类一级残疾人员,全年每人资助1800元;肢体或精神二级残疾人员,全年每人资助1200元。
2、困难单亲母亲家庭生活资助
每户每月资助200元,一年一次性发放2400元。
3、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资助
每人每月资助450元,一年一次性发放5400元。
三、申请时间:2014年3月21日-4月11日
四、申请资料
(一)申请圆梦行动的,需提交:
1、填写《顺德慈善会圆梦行动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二)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资助的,需提交:
1、填写《顺德慈善会资助困难残疾人生活申请表》;
2、《顺德区低保证》或《顺德区低保临界证》复印件一份;
3、顺德农商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困难单亲母亲生活资助的,需提交:
1、填写《国强慈善基金资助困难单亲母亲生活申请表》;
2、《顺德区低保证》或《顺德区低保临界证》复印件一份;
3、顺德农商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资助的,需提交:
1、填写《顺德慈善会资助社会散居孤儿生活申请表》;
2、年满18周岁(或以上)的,提供在校证明;
3、顺德农商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扶残行动的,需提交:
1、填写《国强慈善基金扶残行动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五、上报时间
请各镇(街道)于2014年4月18日前,上报经镇(街道)审批并加盖公章的纸件和电子文档报顺德慈善会,上报资料如下:
1、各项目申请表的纸件
(1)《顺德慈善会圆梦行动申请表》
(2)《顺德慈善会资助困难残疾人生活申请表》
(3)《国强慈善基金资助困难单亲母亲生活申请表》
(4)《顺德慈善会资助社会散居孤儿生活申请表》
(5)《国强慈善基金扶残行动申请表》
2、各项目花名册电子版(1-8)